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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医医院等评标准有变化!县域医院未牵头建设医共体或与“甲等”无缘-k8凯发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对2018年1月底印发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更新,对新时期中医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与时俱进 信息化建设受重视 《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共包含10大条,24小条评审指标。其中10大条评审标准排序及所占分值如下: 1.中医考核(10分); 2.信息化建设(10分); 3.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5分); 4.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整改落实到位(10分); 5.扎实开展“三经传承”、五运六气、中医特色技术推广(15分); 6.开展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加强制剂室建设,严格管理中药配方颗粒(10分); 7.积极开展西学中工作(5分); 8.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20分); 9.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10分); 10.中医药文化建设(5分); 与2018年相关评审标准相比,此版评审标准在首项增加了“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并强调对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在2018年相关评审标准中,“信息化建设”位列第九条,而在新版标准中,信息化建设的排序仅次于“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位列第二条。 医院信息化的发展能改善、促进传统医疗模式向价值医疗转变,是医院管理者当下最为关注的。此版评审标准与时俱进,强调了信息化建设在医院发展中的地位,要求: 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 4 级以上(4分),评审细则方面,医院最新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评价 4 级及以上的,不扣分;3 级,扣 1 分;2 级,扣 2 分;2 级以下,不得分。 三级中医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要达到 2 级以上(6分),评审细则方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236 号)要求,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达到 2 级及以上的,不扣分;2 级要求的基本项目(共 6 项),每少一项扣 0.5 分;选择项目(共 11 项)中任选 6 项,每少 1 项扣0.5 分。 确保中医药的特色化发展 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强调了中医药特色发展的重要性。此版标准紧跟政策要求,五、六、七、八条从四个方面强调了中医医院的特色化发展,分值共计50分,占总分值的50%。尤其是在标准的第八条,强调中医医院必须开展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护理全科化发展。 在中医经典全科化方面,要求:临床科室中医经典医师考核率 100%,考核合格率大于 80%; 在中医治未病全科化方面,要求临床各科室组织制定或优化中医优势病种的治未病干预方案不少于 20 种,并推广使用;临床各科室建立住院患者随访咨询健康管理机制,出院后开展跟踪随访不少于 2 次。 在中医外治技术全科化方面,要求每个临床科室至少有 3 项中医外治技术及特色疗法操作规范,并在临床应用; 在中医康复全科化方面,要求康复科建设 3 个以上的中医康复亚专科,康复科拥有 5项、其余每个临床科室至少有 3 项中医康复技术及特色疗法操作规范,并在临床应用。 在中医护理全科化方面,要求培养市级及以上中医护理骨干人才不少于 5 名,成立至少 2 个专科小组(其中包含中医护理专科小组)。 2018年12月-2019年11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市对全省85家达到评审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中医专科)进行了现场评审,2020年3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共有85家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资质。《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的发布,给这85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指明了发展方向。 未牵头医共体建设 直接扣10分 《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共包含10大条,25小条评审指标,与《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相比,主要区别是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整改落实到位”更换为“县域医共体建设”。 与2018年相关评审标准相比,“县域医共体建设”排序从原来的第九位,提升到第四位,从“医联体建设”更名为“医共体建设”。要求,二级中医医院必须牵头成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如未开展,本大项内容不做评价,直接扣10分。 在“分等标准”部分明确,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附加条款评审得分要>85 分,直接扣10分意味着与“二级甲等中医院”基本无缘。 如已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则要求规范内部运营管理:牵头医院推动实现行政、人员、财务、绩效考核、医疗业务、药械业务、医保基金等“七统一管理”全部实现不扣分,每少实现一个“统一”扣 1 分;要求落实双向转诊制度成效明显:近三年,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占比(%)逐年增加,未能实现逐年增加,扣 3 分。 通知在“分等标准”部分,明确在满分100分的标准下: 三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在达到国家标准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附加条款评审得分>85 分; 三级(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在达到国家标准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附加条款评审得分:70-85 分; 附加条款评审得分<70 分者,结论定为不合格。 从评审细则可以看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此次印发的《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遵循了通知中所述原则—— 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 对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另外,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自 2022年4月3日起施行。 |